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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1-11-17 17:2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团委联合科技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教育学院等部门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20日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各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主 任:张德宜

    副主任:孔练光

    委 员:鲁岩、吴承霞、王媚莎、曹春华、李志强、王锦红、刘境奇、李建军、谭德礼、邱漠河、鲁五一、潘福中、甄伟文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事务管理。

    办公室主任:甄伟文

    办公室成员由校团委成员,各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学工副院长、团委(总支)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大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设置五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组别。

    四、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具有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籍的19级、20级、21级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生。

    五、参赛项目申报条件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不可报名参赛。

    本届大赛分为内地大学生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外国留学生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其中,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和外国留学生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且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以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参赛项目作品中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追究所在学院责任。

    六、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参赛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人数不超过3人。项目一经上报,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鼓励不同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的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自由组队,跨学院的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学校的选拔赛。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组别),不得多报兼报。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1.赛事的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2.设学院优秀组织奖,综合学院组织动员情况(含港澳台侨参赛项目、留学生参赛项目申报情况)、获奖情况、活动组织参与情况等评定。其中,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作品并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入专家盲审的项目,超过规定任务数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直至铜奖。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由金奖项目的指导老师获得。

    八、作品申报

    (一)学院推荐作品数量

    为进一步选拔和培育作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本次大赛各学院上报参赛作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5%,注意兼顾不同类别和组别。学院组织参赛情况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参考。

    (二)各参赛团队填写《作品申报表》《作品汇总表》,撰写《商业计划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1.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4.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 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保证该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未对所研究动植物的繁衍、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 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参赛团队提交《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作品汇总表》各1份(Word文件)交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汇总后发送至邮箱(634***@qq.com.com)。请各学院团委汇总填写《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以院赛成绩排序填报)并盖学院公章,于12月24日前交团委办公室。

    九、竞赛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17日-12月24日,作品申报;

    2.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作品资格审查与脱敏处理;

    3.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5日,作品盲审;

    4.2022年1月6日-2月20日,确定省赛推荐名单,作品打磨。

    十、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切实做好作品遴选和指导工作,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和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培育。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要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攀登计划”等培育项目有机衔接,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要充分用好本单位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转化,挖掘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赛事、做好培育,给予场地、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支持。

    (三)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大赛要求,对参赛作品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作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联系人:甄伟文、黄得珠 联系电话:****5105


    附件:

    1.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资格审查标准


    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校内选拔赛组委会

    2021年11月17日

    • 附件【附件2: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资格审查标准.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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